私自抱养有出生证明户口新政

关于私自抱养有出生证明户口新政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律师解答
私自抱养有出生证明的孩子,对其收养后的登记户口的新政有如下规定:需要当事人到本地民政部门,申请办理领养手续,取得领养证,才是合法收养。凭领养证,根据法律规定,依法合规给孩子申报户籍。
法律依据
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七条
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
弃婴,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
第一千一百零六条
收养关系成立后,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。